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3、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4、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本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1、 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表;
2、 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研究、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商业计划书复印件;
7、 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 企业设立至今的地税及国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企业开办过程中的相应材料(包括不限于实际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其他支出票据及其他证明企业实际运营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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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联系人: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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