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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办法所指的毕业生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申报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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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类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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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11180029/index.html
➡政策摘要:
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申报2022年度示范园区企业专利战略专项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资助方向
专利战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区企业:
1.开展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
2.开展专利竞争情报研究;
3.建立专利预警机制;
4.健全和完善企业专利管理体系。
三、资助要求
1.近两年已获得过中关村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或专利战略专项资助的企业不予以资助。
2.同一单位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专利战略资助项目和专利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政策链接:
http://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11180025/index.html
➡政策摘要:
为加强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现就申报2022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专利创业专项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资助方向
2022年专利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为:涉及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项目;产学研结合的专利项目;企业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引进或合作开发实施的专利项目。
三、资助要求
1.近两年已获得过中关村示范园区专利创业或专利战略专项资助的企业不予以资助。
2.同一单位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专利创业资助项目和专利战略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7日9:00至2022年1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及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北京:开展2021年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及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供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组织开展2021年北京市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各有关单位可在经办银行办理以上贷款产品,经办银行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放款,原则上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贷工作。
【关于征集朝阳区节能减碳场景需求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落实好国家、北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区节能减碳工作,引导用能单位绿色低碳发展,帮助各单位梳理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需求,并协助对接专业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以市场化的方式促进项目落地。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节能减碳场景需求。
为了鼓励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节能减碳项目,在项目竣工形成节能效果后,将根据我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支持,并协助申报国家、市级相关资金支持。对于具备节能减碳示范试点条件的项目,将根据示范效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
考虑到全社会节能减碳是一项长期工作,征集不限定期限,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申报。
【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政策链接:
http://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111/t20211122_2542342.htm
➡政策摘要:
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1〕1549号)有关要求,持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征集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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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留创资讯 | 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主要采用自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报-202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通知-立即申报”入口,通过自荐入口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自荐成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每月认定。
➡申报时间:
自荐周期,2021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关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入库申请服务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二)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申请入库的企业包括以下五类:
1.科技创新型企业,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 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至少3项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3.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4. 科技型总部企业
5. 其他创新型企业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3.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5.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直通车(基本条件全部符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直接认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0月20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