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也面临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各成体系,不利于培育工作的持续开展”。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工信部6月1日发布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办法》首次对“专、精、特、新”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的解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明确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向和指标要求。
另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将于6月上中旬启动。
申报条件
评价得分需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直通车条件之一。
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及其他相关要求。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文件正式实施前开放)参与自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或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和实地抽查并推荐,工信部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认定。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文件正式实施前开放)参与自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或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和实地抽查并推荐,工信部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认定。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Ⅱ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所称“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是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具体自测网址、相关标准等事宜,另行明确。
8月1日前已被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本办法执行。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政策回顾与数据分析
近年来,“专精特新”四个字频繁的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国家也多次发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何为“专精特新”?下图将给您简要介绍!
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126家、市级“小巨人”1141家、国家级“小巨人”257家,还有单项冠军38家,隐形冠军20家。在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方面,北京已经初步形成渐进培育、梯度发展的格局体系。
北京市的中小企业贡献了30%以上的税收、40%以上的营收、50%以上的技术发明专利、60%以上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已成为北京市技术和产业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文章内容源自“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