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园区政策 > 正文

政策汇编|政策周刊(2023年第23期,总第73期)

时间:2023/6/16 20:00:00


1

人才类


【关于支持外籍人才来京创新创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链接:

关于支持外籍人才来京创新创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落实本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外籍人才在京发展环境,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现就支持外籍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来京外籍博士毕业生申请办理人才签证(R字)

(二)支持来京创业的外籍人才通过园区或孵化载体申办来华工作许可


?申报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办法所指的毕业生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申报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


2

资金类


【2023年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实习补贴申领指南】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最高补贴11个月!2023年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实习补贴申领指南来啦~


?政策摘要:

“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是由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朝阳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财政局共同发起建立的,依托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搭建的青年就业创业实践平台,旨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驻区企业拓宽选人用人平台,为地区发展培养、储备更多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时间:

按季度定期申报,请有申报需求企业提前向望京留创园孵化服务部(010-64390345)报备。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在支持经济恢复、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2023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


3

项目类


【朝阳区发布互联网3.0专项支持政策】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重磅!朝阳区发布互联网3.0专项支持政策!


?政策摘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决策部署,抢抓互联网3.0发展机遇,推动朝阳区互联网3.0产业创新发展,朝阳区发布《朝阳区关于支持互联网3.0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科技部等12部门: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方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北京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发布】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北京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发布


?政策摘要:

为加快探索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组建一批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面向高精尖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更好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


【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集成电路领域工业芯片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力等工业领域芯片创新发展水平,推动我市芯片设计企业拓展业务场景,建立新的业务增长点。现拟围绕模拟芯片、通信芯片、安全芯片等3类、8款工业领域关键芯片,面向我市创新主体征集2023年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集成电路领域工业芯片储备课题。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17:00


【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源集聚功能,用好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一批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快、用得好、有效果”的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降成本、拓市场、促转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产品(以下简称服务券产品)


?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


【第六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本次大赛的获奖项目除了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奖金外,市妇联还会将进入区级选拔赛的妇女农村创新创业项目优先纳入2024年农村妇女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市金融局将为参赛企业无偿提供企业金融顾问服务,包括投融资规划、金融管理咨询等;部分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还将引导获奖项目在园区落地,并在人才、场地等方面提供后续服务。


?报名时间:

自5月26日10:00起到6月30日18:00止


【关于征集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创新案例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引领作用,科技部火炬中心现开展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创新案例征集工作。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关于征集第二批“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成员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紧抓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机遇,推动大模型技术创新应用,持续丰富“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以下简称“伙伴计划”)伙伴成员,前期我局公布了第一批伙伴计划成员,现组织开展第二批“伙伴计划”成员征集工作,对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五个领域伙伴成员进行广泛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加快形成企业梯队培养格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工商联联合开展2023年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自荐工作。


?自荐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1日


【《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度支持项目】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朝阳区高精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和数字经济发展壮大,按照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依据《朝阳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高新办,设在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现面向朝阳区公开征集2023年度支持项目。


?自荐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12日16:00


【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企业发展,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知识产权局将启动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


【支持硬科技企业在京发展,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启动!】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支持硬科技企业在京发展,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启动!


?政策摘要:

为更好支持硬科技企业在京快速发展,进一步统筹各类服务资源及提升组织效率,按照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工作部署,对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和2023年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华北赛区赛事合并举办,整合优势品牌、政策和服务资源,持续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为更好建设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大赛时间:

2023年5月-8月


【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惠企政策的触达,提高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提前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征集工作。


?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24:00


4

资质类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朝阳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


?申报时间:

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季度认定的方式,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入库申请服务


?政策摘要: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二)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申请入库的企业包括以下五类

1.科技创新型企业,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 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至少3项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3.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4. 科技型总部企业

5. 其他创新型企业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申报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


【2023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施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202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3〕55号)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朝阳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朝阳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启动朝阳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第二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及市科委《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朝阳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工作。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3.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5.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直通车(基本条件全部符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直接认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0月20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文 | 孵化服务部

审核 | 孵化服务部


推荐阅读园区喜讯|喜报频传,佳绩不断!望京留创园成功入选北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重磅发布!|望京留创园发布“特精心”服务方案,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可持续发展留创资讯 | 望京科技·易蓝空间新媒体实验室落成 ,数字化服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客服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