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17〕346号)(附件1)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与管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完成首批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集中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现组织开展第二批集中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2017年底,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且未参加首批集中确认的单位。
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0月12日
1. 申请单位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确认申请书》(附件2)后,将相关申请材料于2019年10月12日前提交至所在区知识产权局(详见附件3)。
2. 各区知识产权局汇总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并出具初步意见,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3.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原“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予以确认,统一变更称号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或“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确认申请书》的excel电子件和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
联系人:黄琳
联系电话:84080084
电子信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1. 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确认申请书
3. 各区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确认工作联系方式
下载附件,可点击“阅读原文”,如显示“将要访问”,请选择“访问原网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5日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