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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意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

时间:2021/1/13 20:00:18

2021年1月起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 9.8%



稳企业保就业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此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职工缴费比例不变01左中括号在职职工左中括号

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3元/月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02左中括号退休人员左中括号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3元/月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应缴纳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从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


职工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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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保”、“六稳”

稳企业保就业,

优化本市营商环境。

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

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北京加油 中国加油


提示:北京市1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份进行征收,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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