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请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前。
咨询电话:58693105、58693106、58693107
1.年报信息填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法人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添加。
2.登录账号密码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一致。首次登陆,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系统中财务相关数据单位为“万元”;
2、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3、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一般来说: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5、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数据不可为“0”;
6、科技人员数指公司2020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且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达到10%以上;
7、高新年报数据应尽量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火炬统计年报填报的数据保持统一。
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为保证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请各单位认真填写。
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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