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 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开展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 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留创资讯 | 朝阳区“凤凰计划”Q&A,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高层次人才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中央、北京市人才工作有关精神,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朝阳区高质量发展,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根据《朝阳区“凤凰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办法》(朝人才发〔2021〕1号),朝阳区将开展2021年“凤凰计划”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工作。
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将评选认定三类人才,分别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6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通知
留创政策 | 增设渠道、扩大时段、线上解答!方便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
➱政策摘要:
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础条件: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0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企业须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完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再申报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的研发费用是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要求一致。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5日10时至6月30日17时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启动2021年度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本办法所指颠覆性技术是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
原则上,项目和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团队、技术装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
2.项目团队必须拥有与核心颠覆性技术领域相关的基础专利或核心专利,或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已经完成基础理论创新,进入技术概念验证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阶段。
4.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
5.必须得到至少一位专家实名推荐(实名推荐专家须为来自研究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正高级教授或研究员)。
6.创新团队在立项后必须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并及时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3日(周三)至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18:00
【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载体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正式开展对前23批已批复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2021年度运行评价工作。前23批已批复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包括升级为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现有国家级中心企业只填报材料,不纳入考核公示范围,填报的材料将作为相关推荐工作依据。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09:00至2021年6月30日17:00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2021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留创资讯 | @高新技术企业,抓紧填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和火炬统计调查即将结束啦
➱政策摘要: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申报时间: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0日、6月15日、8月2日、9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二)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申请入库的企业包括以下五类:
1.科技创新型企业,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 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至少3项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3.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4. 科技型总部企业
5. 其他创新型企业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3.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5.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直通车(基本条件全部符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直接认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0月20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