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 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开展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 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留创资讯 | 朝阳区“凤凰计划”Q&A,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高层次人才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中央、北京市人才工作有关精神,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朝阳区高质量发展,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根据《朝阳区“凤凰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办法》(朝人才发〔2021〕1号),朝阳区将开展2021年“凤凰计划”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工作。
2021年朝阳区“凤凰计划”将评选认定三类人才,分别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6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开展第七届“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0〕19号)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第七届“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评选活动。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3日(周五)前将书面材料直接报送至望京科技园A座西侧六层-望京留创园-孵化服务部,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ww.fhfwb@wjpark.com
【关于启动2021年度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 | 关于启动2021年度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颠覆性技术是指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
原则上,项目和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团队、技术装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
2.项目团队必须拥有与核心颠覆性技术领域相关的基础专利或核心专利,或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已经完成基础理论创新,进入技术概念验证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阶段。
4.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
5.必须得到至少一位专家实名推荐(实名推荐专家须为来自研究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正高级教授或研究员)。
6.创新团队在立项后必须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并及时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3日(周三)至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18:00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2021年中关村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开始申报啦!
➱政策摘要:
●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5G、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与物联网、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等10个领域。
●支持内容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对象
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在申报创新支持资金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周五)下午18:00
【关于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链接:
留创政策|2021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留创资讯 | @高新技术企业,抓紧填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和火炬统计调查即将结束啦
➱政策摘要: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申报时间: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0日、6月15日、8月2日、9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政策链接:
➱政策摘要:
(一)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二)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申请入库的企业包括以下五类:
1.科技创新型企业,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比例≥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占企业总收入比例≥3%
(3)具有一定要求的自主知识产权( 至少1项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至少3项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3.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4. 科技型总部企业
5. 其他创新型企业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政策链接:
留创资讯 |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政策摘要: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
3.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5.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直通车(基本条件全部符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直接认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超过10月20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