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国理政的总方略。
“四个全面”提出的历史背景
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总源头,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四个全面”是从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十八大精神的延伸、丰富和发展。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的时代内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推进“四个全面”的路径
推进“四个全面”,就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
“四个全面”作为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执政规律的新的提升,开辟了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