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党前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制度:市局党支部每年举办一次发展对象培训班,做好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
2、 党支部预审制度:党支部应做好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工作,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发展对象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3、 公示制度:党支部将吸收预备党员材料预审后,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党支部范围内张榜进行公示,并将直接收集的意见进行汇总。
4、 党支部谈话制度:党支部了解发展对象情况、征求党内外意见进行谈话时,必须由2名或2名以上党支部委员参加,只有1名委员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单独谈话。谈话工作由党支部统一安排。
5、 党支部审批制度:党支部应集体讨论审批发展对象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一次讨论审批多名时,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